聚焦农村药品安全 精准发力消除风险

为防控农村药品质量风险,确保农村用药安全,助力乡村振兴事业蓬勃发展。自2月份以来,湟源县市监局始终践行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对全县范围内农村零售药店及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聚焦重点领域。通过突击检查、错时监管等方式,紧盯乡镇卫生院、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美容院五类重点对象,对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供货者相关资质证明、购进渠道、采购验收记录、购进票据、药品储存条件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擅自使用自配制剂、购进未经注册的假劣药品,执业药师挂证、兼职和履职不到位等行为,坚决遏制药品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发生。

聚焦重点品种。采取监督检查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针对疫苗、生物制品、特殊药品、中药饮片、含麻制剂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严肃查处药品乱堆乱放,未设置“三防”,未按要求储存养护药品,不按处方销售处方药,不按规定条件储存需冷藏及阴凉保存的药品,销售过期药品,不按限量要求销售专管药品,导致易制毒药品非法流弊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店存在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票据管理混乱、温湿度登记不全、计量器具未检验、处方药未按要求陈列等违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聚焦用药宣传。将农村药品安全宣传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以《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为重点,从药品、基本知识、药品进货与验收、药品存储与养护要求等方面进行宣传指导,增强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1人次,检查零售药店59户次,诊所37户次,村卫生室12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2起。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农村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高风险单位进行“回头看”,追踪落实整改情况,保持依法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给群众营造安全的用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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